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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沒業績虐打拘禁!兩台男逃出緬甸園區 誘騙犯判4年

    邱姓男子以到泰國帶黃金回台可獲高額報酬的話術,利誘、拐騙陳、王兩男子到緬甸從事詐騙工作。(黃金飾品示意圖,記者王俊忠攝)

    邱姓男子以到泰國帶黃金回台可獲高額報酬的話術,利誘、拐騙陳、王兩男子到緬甸從事詐騙工作。(黃金飾品示意圖,記者王俊忠攝)

    台灣邱姓男子與緬甸詐騙集團合作,以到泰國帶黃金或代購精品回台可獲高額報酬為由,先後誘騙陳姓、王姓兩男搭機到泰國,並被詐團帶到緬甸園區拘禁、要求做詐騙工作,若不從或業績差就凌虐毆打。陳、王各工作1月餘與近2月後設法逃回台灣,才脫離詐團魔掌。台南地院以人口販運防制法兩罪合併判邱男4年徒刑。

    判決指出,邱男與人口販運犯罪集團成員葉姓男子(檢方通緝)、葉男助理(另案審理)、綽號老萬等人勾結,誘騙台灣人出國到緬甸從事詐騙犯罪工作。葉男助理在臉書等網路社群以上述話術、刊登不實攬才廣告訊息。

    邱男於2024年11月初以上述話術利誘陳男,陳誤信以為真、答應對方,邱請葉男與陳男聯絡,陳在葉男協助下於同年11月12日從高雄搭機到泰國,陳抵泰國就被詐團成員帶到歐億公司老闆「老萬」及武裝份子監控的緬甸通達園區拘禁,陳的護照、身分證、手機被扣留,並簽下欠債3.6萬美元的本票及僱傭契約,言明要工作2年或詐騙金額達70萬美元才能回台。

    陳男曾因「詐騙業績」不佳、屢遭毆打,還被關進小黑屋禁閉,全身多處傷勢。後他取得工作用手機,以IG假帳號輾轉聯絡上台灣的父親,經陳父多方奔走協調,陳男才得於同年12月22日搭機回台。

    邱男以相同手法利誘另名王姓男子搭機到泰國,王同樣被詐團帶到緬甸通達園區,也因曾經反抗遭毆打、禁閉,後來王男以在台灣開過公司的經歷,被老萬安排管理在當地被迫從事詐騙的台灣人,期間王未拿到任何薪水,到2025年1月,因歐億公司要將詐騙機房搬到另一處普魯園區,王男以回台過年、會再回緬甸的說詞說服老萬,才得以在同年1月16日搭機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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