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高雄轎車與醫療代步車擦撞 7旬婦人送醫

    高雄轎車與醫療代步車擦撞,7旬婦人送醫。(民眾提供)

    高雄轎車與醫療代步車擦撞,7旬婦人送醫。(民眾提供)

    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與應昇路口,今(23)日下午16時許,發生轎車與醫療代步車擦撞事故,造成騎乘代步車的呂姓婦人(71歲)受傷送醫,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據了解,崔女(32歲)駕駛轎車直行於鼎山街(北向南)時,因故與右方行駛於同向之呂姓(71歲)婦人所騎醫療代步車發生碰撞,造成呂婦左手輕微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三民二分局獲報後,立刻派員到場指揮疏導交通並測繪,雙方皆無酒駕情事,初步研判崔女行車時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另呂女所使用之交通工具為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屬於「行人輔具」,其使用者應遵守行人交通規則,但行為人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上未靠邊通行,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警方呼籲民眾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號誌並注意周遭車況;另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屬行人輔具,應依規定靠邊或於人行道通行,以確保自身安全並維護交通秩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