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男子運毒來台被抓 「一念之差」痛失減刑重判10年
馬來西亞籍男子MOHD運送約400萬元大麻來台,在機場過海關時當場被逮。(資料照)
馬來西亞籍男子MOHD去年受跨國毒梟指使,從泰國曼谷空運6包、市價約400萬元毒品大麻闖關高雄國際機場,被海關與調查局攔截查獲,由於M男在偵查中堅稱「不知情」,痛失自白減刑機會,被重判徒刑10年3月。
判決指出,馬來西亞籍男子MOHD因貪圖跨國運毒的高額利益,今年1月7日與通訊軟體上一名暱稱「Nicky」的毒梟密謀,先行前往泰國曼谷入住飯店,隨後由不詳男子將裝有6包大麻的紙箱寄放於飯店櫃檯,M男依指示簽收後,在房間內將大麻分別塞入背包與手提袋內。
今年1月9日清晨,M男搭乘班機飛抵高雄國際機場,在入境檢查檯神色慌張,當場被財政部高雄關及調查局航業處人員攔截,起獲6包約3公斤的大麻。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M男的辯護律師極力爭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規定減輕其刑,但法官翻閱偵訊紀錄發現,M男在檢察官訊問及羈押庭時,雖承認有帶行李,卻避重就輕辯稱:「一開始我不知道裡面是大麻、是毒品,你們告訴我我才知道。」直到移審地院後,才坦承是因為第一次來台灣、害怕緊張才否認。
法官認為,M男在偵查中堅稱不知情,等同否認犯意,法律上不能算自白,因此不適用減刑條例,考量這批毒品未流入市面,但因其在台無親友、無固定居所,依運毒罪重判10年3月,並於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