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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有多氣?繼父女為搶鋁棒清晨大戰 互控傷害雙雙判拘25天

    鍾姓男子與繼女為了搶奪1支鋁棒,互毆掛彩,被法院依傷害罪各判處拘役25天。(資料照)

    鍾姓男子與繼女為了搶奪1支鋁棒,互毆掛彩,被法院依傷害罪各判處拘役25天。(資料照)

    基隆市鍾姓男子與其繼女因細故爆發口角,2人為了搶奪1支鋁棒,爆發互毆衝突,雙雙掛彩,互控傷害罪。基隆地院審理時,鍾的繼女辯稱她是正當防衛,但法官發現她繼父受傷部位較多,法官依鍾與其繼女犯傷害罪各判處拘役25天,得易科2萬5000元。

    判決指出,鍾姓男子去年7月12日清晨6時許,與開計程車的繼女在七堵住處,因生活細故發生激烈爭執。過程中,鍾與繼女為了搶奪1支鋁棒,爆發扭打;鍾的繼女受有右側胸腹、雙側肘部及雙側膝部挫傷;鍾也不好過,雙手肘及左臀部紅腫、右前臂與雙手部瘀青擦傷等傷勢。雙雙告上法院。

    庭訊時,鍾的繼女,稱自己是正當防衛,並表示當時只是想把鋁棒搶下來。不過法官認為,根據2人傷勢及證詞,當時雙方有互相拉扯、推擠等互毆行為,且鍾男受傷部位多處,並非單純防禦所造成,無從分別何方為不法侵害,因此認定鍾的繼女防衛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2人在法律上具家庭成員關係,遇到糾紛不思理性解決,竟在清晨動粗傷害對方,且2人到案後均否認犯罪,考量雙方傷勢輕微,依傷害罪各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2萬5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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