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討500元水費 竟狠潑對方濃硫酸致左眼全盲、右眼幾瞎 判決出來了
台中地院判莊男9年6月徒刑,可上訴。(資料照)
台中市梧棲區莊姓男子因積欠水費,去年遭李姓鄰居偕同陳姓友人登門催討,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莊男竟情緒失控,先持磚頭猛砸李男頭部,接著拿出濃度高達98%濃硫酸朝陳男潑灑,造成陳男嚴重灼傷左眼失明、右眼視能嚴重受損,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及重傷害罪判莊9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經查,59歲莊男長期向鄰居70歲李男借用自來水,雙方約定每月支付500元水費,但因積欠費用遲未清償,去年8月2日下午5時許,李男偕同57歲陳姓友人前往莊男住處催討,過程中,莊男突撿起磚塊朝李男砸去,造成李男頭部重創,耳朵及嘴唇撕裂傷,連牙齒也被打斷缺損。
然暴力並未停止,莊男隨後竟取出一瓶高濃度硫酸,直接朝陳男潑灑致傷勢遍及全身約22%面積,醫院診斷指出,陳男雙眼眼角膜及結膜囊遭嚴重化學灼傷,左眼確定永久失明,右眼則僅能辨識眼前約5公分距離手指數,視能遭到不可回復重大損害。
法院審理期間,莊男最終雖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他案發初期仍試圖淡化責任,僅承認一般傷害行為,且迄今未與兩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法官指出,莊男僅因金錢糾紛與口角衝突,即持磚頭攻擊並潑灑具高度腐蝕性濃硫酸,其中陳男不僅承受長期燒燙傷治療巨大痛苦,更因雙眼視能遭毀敗終身受影響,審酌犯案動機、手段、造成的傷害程度及犯後態度,依傷害罪判刑1年10月、重傷害罪判刑8年6月,合併執行9年6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