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口湖鄉長索賄400萬判10年 林哲凌入監哽咽:不放心88歲老父親
無黨籍雲林縣議員林哲凌,7年前擔任口湖鄉長任內向光電業者索賄,被判刑10年定讞,8日到雲林地檢署報到,林說起接到88歲父親電話忍不住哽咽。(記者黃淑莉攝)
無黨籍雲林縣議員林哲凌7年前在口湖鄉長任內,向光電廠商索賄400萬元,一審、二審都被判刑10年,昨(7)日最高法院駁回林的上訴、全案定讞。林哲凌今日到地檢署報到,對於媒體詢問,他感謝鄉親支持與疼惜,但說起接到高齡88歲老父親不捨的電話,林哲凌忍不住紅了眼眶,強忍淚水語帶哽咽。
林哲凌7年前於口湖鄉長任內,利用核發光電廠建照、批准動工的職務權力,向光電廠商海神光能公司索賄400萬元,另犯偽造顧問合約、開立不實發票,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去年6月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他判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可易科罰金的4月徒刑,沒收400萬元賄款;最高法院昨駁回林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檢方昨天下午4點多即通知林哲凌今天下午3點報到執行。
今天下午2點40分左右,林哲凌由幾名友人陪同到雲林地檢署報到,面對媒體詢問,林哲凌指出,謝謝鄉親這段時間關心,以及過去大家對他的支持與疼惜,讓他有這個舞台做一些事情,現在進去「進修」一下,幾年後他的心態等各方面應該會更成長。
他說,早就有這種可能性的心理準備,也向關心的好朋友交代,要大家不用替他煩惱,他抱著平靜心情,眼眶紅是因為來的路上接到父親的電話,聽到父親在電話那頭哭,他就忍不住,不然自覺是很勇敢才對,但老父親打來,他難過又不放心。
林哲凌指出,人生在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功課,將來再與鄉親見面時,大家有什麼他能幫上忙的,都會盡力協助,也會提攜後進,讓年輕的一輩有機會為大家打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