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惡劣更惡劣!女童遭父亂倫又遇狼師逼拍A片 國小老師重判15年
2026/05/07 16:2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彰化黃姓國小教師利用女童曾遭性侵脆弱心理,硬騙至圖書館性侵,二度傷害被害人。彰化地院依強制性交及拍攝未成年人猥褻影像等罪,合計重判15年徒刑。(資料照)
彰化縣一名黃姓國小教師,得知1名女學生曾遭父親亂倫性侵,竟利用其脆弱心理,多次將她誘騙至圖書館教師進修室性侵,甚至拿出錄影機與情趣用品,逼迫女童模仿AV動作,若女童不從,便以「不吸就告訴你爸爸,說他對你性侵」等惡毒言語對女童二度傷害;更惡劣的是,女童一度昏迷倒地,黃男未施救,反而繼續拍攝裸露影像。彰化地院再審,依強制性交及拍攝未成年人猥褻影像等罪,合計重判15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為被害女童五、六年級時的級任教師,他得知女童過往遭侵害情況,非但沒有予以憐憫保護,還於2015年4月某日,誘騙女童前往校內圖書室三樓的教師進修室,女童以為老師要進行心理輔導,結果黃男竟拿出錄影機並脫下褲子,要求女童穿著學校制服,以跪姿方式對他進行口交,來模仿成人影片拍攝。
判決書指出,黃男見女童不從,竟語出恐嚇「不吸就要告訴你爸爸,說他對你性侵」、「對!說他對你性侵」等語脅迫,最後黃男還拿出電動情趣用品,以「檢查身體」為由,對女學生性侵得逞。同年6月15日,黃男再將女童誘騙到教師進修室,不料,女孩突然昏迷倒地,黃男竟未立即為她進行任何醫療協助,反而趁機拍攝裸照,行徑令人髮指。
該案直到女童成年後,才鼓起勇氣對黃男提告。去年5月,彰化地院一審判決,依未成年女子強制性交罪及對少年乘機猥褻罪,判處8年10月及1年2月徒刑,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檢方後續發現新的影像與相關事證,確認黃男曾在女童昏迷時持續偷拍,因此聲請再審。
彰化地院再審時痛批,法官痛斥黃男,身為被害人老師,明知被害人曾遭近親之人性侵而蒙受非常大的心理陰影,竟為了滿足自己慾念,對女童強制性交、猥褻犯行,並全程以數位相機拍攝,絲毫不尊重女童性自主及隱私權,對女童人格侵害嚴重。
法官審酌,黃男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仍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10月徒刑,另依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未滿18歲者猥褻影像罪判刑6年2月。不過法院另查出,黃男尚涉及其他性侵案件,因尚未判決確定,因此暫未定應執行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