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牙總監駕BMW狂飆113公里撞死打工妹 二審駁回仍判10月
沈姓男子前年12月駕駛BMW轎車,行經台中北屯東山路飆速113公里,失控逆向撞死楊姓女騎士,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仍依過失致死判刑10月。(民眾提供)
台中市沈姓假牙公司總監前年12月,駕駛BMW於限速50公里的台中市大坑東山路,以113公里時速狂飆,逆向撞上騎機車打工的19歲楊姓女子,楊女被撞飛墜落6公尺深邊坡,雖救起仍因顱內出血、創傷性休克不治,一審認沈男嚴重超速,依過失致死判有期徒刑10月,上訴二審後,因尚未與家屬和解,駁回上訴,維持10月徒刑。
這名沈姓男子,前年12月24日駕駛BMW行經北屯區東山路二段一處彎道,因車速高達時速113公里,車子失控衝入對向車道打滑,撞上剛好騎機車要到附近打工的19歲楊姓女子,楊女被撞飛墜落一旁6公尺深邊坡。
救難人員獲報到場,將楊女吊掛救起,但因顏面及肢體多處開放性傷口併骨折變形、雙耳耳漏、頸椎斷裂、氣血胸等傷害,雖送醫急救,仍因顱腦損傷出血、創傷性休克死亡。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該路段限速50公里,沈男車速113公里,嚴重超速達63公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 。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沈男明知市區限速50公里,竟貿然以時速113公里超速行駛,造成失控駛入來車道肇事,對被害人家屬造成永遠無法回復傷痛,雖犯後自首坦承犯行,但楊女父母不原諒,未與沈男和解,依過失致死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量刑也妥適,因沈男未與家屬達成和解,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10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