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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租屋契約申請政府租屋補貼得手11.5萬 夫妻檔被判刑追回補貼

    偽造租屋契約申請政府租屋補貼得手11萬5千元,葉姓夫妻被判刑並追回補貼。(資料照)

    偽造租屋契約申請政府租屋補貼得手11萬5千元,葉姓夫妻被判刑並追回補貼。(資料照)

    葉男與陳姓妻子偽造租屋契約通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審核,成功請領11萬5千元租屋補貼,房東發現後主動向內政部國土署通報才揪出葉姓夫妻犯行,屏東地院依偽造文書罪併處葉男8個月徒刑、併處陳婦6個月徒刑,並沒收或追繳不法所得,均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葉姓夫婦以每月5千元向蕭姓房東租屋1年,在得知政府推出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可申請租屋補貼後,卻未經房東同意,擅自偽造蕭姓房東簽名,連接偽造2份延長租期的租屋契約,先後成功向國土署請領2筆共11萬5千元的的租屋補貼,蕭姓房東事後發現葉姓夫婦未經她同意,偽造她的簽名及租約向政府請款,主動向國土署通報。

    葉姓夫婦犯行敗露後辯稱,是房東告知租屋可申請補助,以為房東有授權才自行簽名製作契約;屏東地院認為葉姓夫婦所言背離事實,蕭姓房東並未同意或授權夫婦倆得逕製作租賃契約書,若非蕭姓房東向國土署通報,葉姓夫婦恐繼續詐領租金補助,徒增國家資源浪費,2人所為實不足取,依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併處葉男8個月徒刑、併處陳婦6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應沒收或追繳不法所得1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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