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內鬼洩密案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下週一宣判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左)、戈一平(中)、吳秉駿(右)。(資料照)
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涉與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涉洩漏台積電2奈米機密,高檢署去年8月依違反國安法起訴3人,另發現另一名工程師陳韋傑涉重製國家核心技術,且東京威力高階主管盧怡尹於案發後刪除資料涉嫌滅證,東京威力亦有未善盡監督、防止之責,紛紛追加起訴,全案於3月26日辯論終結,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定於下週一上午11時宣判此案。
目前5名被告中,吳秉駿、戈一平於今年2月獲300萬元、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繳交護照給法院及實施科技監控;陳力銘及陳韋傑仍在押,盧怡尹未曾被羈押;法院下週一宣判已命吳秉駿、戈一平2人到庭聆判。
檢調查出,東京威力是台積電其他製程蝕刻機供應商,為了切入2奈米製程,因此以測試方式尋求蝕刻機站點供應資格,未料2024年底最終測試沒過關而「掉單」。
檢方查出,從台積電跳槽至東京威力行銷及產品經理的陳嫌,疑因績效壓力等,從2023年8月起至去年5月,找上過往同事吳秉駿、戈一平幫忙,約對方在台積電外部會議室、餐廳及吳、戈住處見面,但要「帶電腦」,並說服2人打開公司配發的筆電登入系統,讓他持手機翻拍製程或實驗結果等機密。
據了解,陳之所以「劍走偏鋒」起初可能是害怕「掉單」、改善機台表現良率、希望通過測試等原因,2024年「掉單」後可能是為了爭取最先進製程供應機會等原因,預先起跑做準備,其中,吳共讓陳拍資料3次、戈1次,陳事後將部分機密輸入工作日誌回報東京威力。
據了解,檢調未發現3人有拍機密換報酬等情形,陳嫌坦承因擔心掉單影響工作而找上過往同事幫忙;至於吳、戈兩人都是陳的過往同事,其中,陳過往對戈有照顧、指導關係,但如今3人都因此觸犯重罪失去工作,得不償失。
檢方於去年8月起訴3人時,對陳求刑14年、吳9年、戈4年,經持續追查發現,東京威力對陳力銘未善盡監督、防止之責,於去年12月追加起訴東京威力並建請法院科處1.2億元罰金。
檢調另還發現,陳力銘涉找上台積電另一名工程師陳韋傑,陳韋傑涉於去年5月涉直接拍攝、重製資料傳給陳力銘,總共約12張資料,陳力銘則把這些資料上傳至公司的雲端硬碟中,且東京威力高階主管盧怡尹於案發後刪除資料涉嫌滅證,因此於今年1月間追加起訴2人,並對陳力銘再求刑7年、陳韋傑求刑8年8月、盧怡尹求刑1年,並再對東京威力求處罰金25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