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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丹公所3公務員招標圖利判緩刑 紅豆牛奶節廠商要坐牢喊冤

    每年萬丹紅豆牛奶節活動,都吸引許多人參加。(記者葉永騫攝)

    每年萬丹紅豆牛奶節活動,都吸引許多人參加。(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前主任秘書鄭光輝及2名課長涉嫌在辦理2018及2019年萬丹紅豆牛奶節、台灣燈會特色花燈等業務時,利用職權洩漏招標內容等方式圖利黃姓廠商,多年訴訟後,鄭光輝等3名公務員輕判並獲得緩刑,但意外的卻是黃姓廠商只賺18萬元,卻被判入監服刑,公務員沒事、廠商卻要坐牢,讓他大喊冤枉。

    萬丹鄉公所在辦理「2019台灣燈會特色花燈車」、「紅豆牛奶節」等招標案,當時鄉公所主秘鄭光輝與建設課長張志雄、農業課代理課長劉子田利用職權洩漏招標的相關資訊等方式,讓黃姓廠商等人取得標案,涉嫌貪污罪,一審時重判鄭光輝8年、張志雄2年、劉子田4年,黃姓廠商4年6月有期徒刑。

    高雄高分院二審考量當時辦理招標,因為時間緊迫,沒有廠商願意投標,承辦的公務員為了完成任務才犯下圖利罪,並沒有收受好處,犯後坦承犯行,而黃姓廠商所獲得的利益只有7萬元、11萬元,因此輕判鄭光輝等3名公務員1年4個月不等徒刑,皆獲得緩刑,黃姓廠商則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也獲得緩刑。

    檢察官不服再上訴,沒想到最後定讞卻是3名公務員維持原判,黃姓廠商卻因為商業會計法判刑4個月早已定讞、無法合併執行,另判的1年1個月徒刑無法獲得緩刑,近日得入獄,讓他大喊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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