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沒錢賠還輕判!酒駕、毒駕犯有恃無恐 3000人連署修法嚴懲
警方加強臨檢酒駕和毒駕。(記者葉永騫攝)
酒駕、毒駕肇事撞死人案件近來頻傳,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引發討論。民眾Ashley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要求修法嚴懲酒駕、毒駕,致人死傷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為死刑,並建立受害者補償基金,目前已有3000多人附議。
去年高雄1名醫大生遭到酒駕洗車工撞死,家庭破碎,醫大生的父親親上法庭討公道。今年3月高雄市小港區育有3子的媽媽遭到楊姓毒駕男子撞死,楊男名下沒有資產,犯吸毒案才剛剛出獄,結果又繼續吸毒,死者家屬根本無法求償。4月3日鹿港又發生陳姓男子毒駕開貨車撞死75歲外出買菜的阿嬤。
由於毒駕、酒駕的刑責被認為不夠重,被害人家屬難以獲得補償,因此網友Ashley今年3月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已有3000多人回應,要求修法將刑度提高,增訂致人死傷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重傷者應處12年至20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有網友指出,毒駕、酒駕的情形社會上仍然很多,有些毒駕及酒駕者因為名下沒有資產,加上刑責多數在10年以下,往往有恃無恐,被害人求償無門加上司法判刑不夠重,關幾年後又出來,才讓被害人相當無奈,有必要再加強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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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酒駕毒駕連署已獲3000多人附議。(記者葉永騫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