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與小三甜喊寶寶、幫你洗 元配怒告人夫辯玩笑話仍判賠
台中一名人夫和小三一起出遊牽手、同住飯店,還甜喊「寶寶」、「愛你」,人妻氣炸提告,法官依侵害配偶權判兩人連帶賠償40萬元。(情境照)
台中一名人夫和小三發生婚外情,不但一起出遊牽手、同住飯店,還甜喊「寶寶」、「愛你」,人妻發現先生變冷淡,查看車子行車紀錄器,錄到兩人打情罵俏的對話後才知道先生出軌,氣炸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兩人雖辯稱只是玩笑話,沒有發生性行為,但法官不信,依侵害配偶權判兩人連帶賠償40萬元。
判決指出,台中這名人夫和妻子2022年結婚,但妻子自2025年間發現先生對她的態度丕變,不時因細故與她發生爭吵或冷戰,去年5月查看車子的行車紀錄器,赫然錄到先生和小三互稱「寶寶」,小三並向人夫告白「我也喜歡你」,人夫回「唉唷,害我整個開車都興奮起來了」。
妻子並發現,先生和小三一起出遊、同住飯店,自香港遊玩返台後,直接在馬路上親密牽手互動,在她正處試管療程身心最脆弱時,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分際的交往,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提告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兩人辯稱車上的對話,多數都是彼此間開玩笑用語,僅表示彼此互相欣賞,無明顯煽情、露骨、色情等對話內容。並稱雖一同進出飯店,不過沒有同睡一床,更無親密行為或性行為,不能僅以共同進出飯店,就認為兩人有親密行為或性行為,人夫並認為要求給付的精神撫慰金過高,應以10萬元為限。
法官認為,人夫和小三互稱「寶寶」,互訴「愛你」,人夫對小三稱「蛤~人家想你耶」,小三回「多想?」等思念衷情,還對小三稱「我來幫你洗」、「不信是不是」、「下禮拜你就信了」,並有互相牽手、緊靠搭肩、同住旅館、一同出國旅遊接送等節,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範疇,辯稱未侵害配偶權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人妻所受的精神痛苦,及上述共同侵告配偶權等一切情事,認請求兩人連帶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應以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