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詐騙集團設空殼公司賺3萬29人受害 首賠1030萬
呂女幫詐團辦理空殼帳戶,今得扛下被害人千萬元損失。(示意圖)
彰化呂女加入詐騙集團,協助集團收購人頭帳戶、設立空殼公司,並參與洗錢流程,導致29受害者損失逾千萬元,刑事部分被判2年10月徒刑,受害人展開民事求償,首宗案件彰化地院日前判呂女必須賠償120萬元、914萬元結阮女和吳女,接下來得得賠近千萬給其它被害人。
判決書指出,呂女於2022年間加入詐團,她主要負責收購及申辦人頭帳戶,協助集團洗白贓款。集團收購以每人15萬元的代價收購個人資料,呂女取得資料後虛設「耿宥工程行」公司,向市政府申請商業登記,並向國稅局申請開業,她將公司資料交給集團。集團再利用空殼公司至銀行申請帳戶。
被害人阮女,被吸引加入Line投資群組,對方佯稱透過「○○證券」APP投資股票可獲利。她於2023年3月20日,分兩次匯款85萬元及35萬元至集團提上述帳戶,總計損失120萬元;另一被害人吳女,同樣加入「保證獲利」投資LINE群組, 3月21日,分兩次匯款564萬元及350萬元至同一帳戶,損失914萬元。呂女坦承部分犯行,並供稱自己只獲3萬元報酬。
法官表示,詐欺集團猖獗多時,此等詐欺行為非但對於社會秩序危害甚大,且侵害廣大民眾之財產法益甚鉅,甚至畢生積蓄全成泡影,更破壞人際往來之信任感,被告呂女加入詐欺集團,不僅申辦空殼公司、轉交帳戶,還參與提領、寄送,獲取報酬。以製造金流斷點,掩飾被害人等遭詐騙轉匯款項之本質及去向,促使詐欺集團更加猖獗氾濫,對於社會治安及個人財產安全之危害不容小覷,因此判處2年10月徒刑。其辦理之帳戶供集團使用,造成被害人阮女、吳女畢生積蓄成泡影,呂女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呂女的犯行共造成29人被害,其中以吳女損失914萬元最高,其次是郭男500萬元,其它人的損失約在30萬至150萬元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