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櫃檯突「強抱」陌生女 新加坡男下場慘了
新加坡籍張姓男子,去年1月在台中一家旅店前櫃檯,突「強抱」陌生女子2次,台中地院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記者陳建志攝)
新加坡籍張姓男子(28歲),去年1月在台中市西區某旅店櫃檯,發現不認識的女子小君(化名),趁她來不及防備,突然徒手擁抱她2次後逃離現場,小君被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壞報警,警方事後查獲是張男所為送辦,依乘機性騷擾罪起訴,張男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賠償小君和解,法官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新加坡籍的張姓男子(28歲),2025年1月8日下午2點多,在台中西區某旅店櫃檯前,發現不認識的小君站在櫃台前,因心生愛慕,趁她來不及防備,突然張開雙手「強抱」她2次,之後逃離現場,小君嚇壞報警提告。
警方隨後查出是張男所為,依性騷擾罪送辦,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並有警方受理案件證明單,以及事發地點監視器錄影擷圖可佐證。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張男不思尊重「小君」的身體自主權利與心理感受,趁她來不及抗拒時,對她有性騷擾犯行,侵害小君的身體自主權,造成她身心受創,審酌已坦承犯行,且已賠償損失達成和解,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