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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謀下藥「迷姦」男子偷拍性愛片 2男被判刑

    李姓男子與謝姓友人共謀,涉嫌下藥迷姦不同性向男子,均被高雄高分院重判。(情境照)

    李姓男子與謝姓友人共謀,涉嫌下藥迷姦不同性向男子,均被高雄高分院重判。(情境照)

    家境富裕的李姓男子為滿足私慾,涉嫌與謝姓友人共謀,在KTV下藥迷昏不同性向甲男後,載往摩鐵「愛愛」、偷錄性影片,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強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處李、謝徒刑7年6月和7年3月。

    高雄地檢署指出,富二代李男對被害人甲男情有獨鍾,於是與謝姓友人共謀,欲以含有gamma-Butyrolacton(GBL)成分,俗稱「G水」藥劑迷昏他後「嘿咻」,並偷錄性愛影像。

    2023年11月25日下午,李等人相約到高雄市某KTV包廂唱歌,謝男則以遲到為由未出席。

    李男則趁甲男上洗手間機會,將G水加入裝有酒精飲料的酒杯,對方飲用後因藥效發作失去意識,被載往旅館房間嘿咻,李男並持手機拍錄性影像,經高雄高分院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後來,謝男到案被檢方提起公訴,並經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3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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