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宸佑案聲請搜索被駁?北檢曝原因:與事實不符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中天記者林宸佑捲入共諜案被橋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但有網路媒體指稱,本案原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僅以涉犯《洗錢防制法》罪聲請搜索票,兩度被台北地院駁回;對此,北檢表示,檢方不只用洗錢罪嫌聲請核發搜索票,還有貪污、國安法等罪嫌,法院駁回原因認為本案並無管轄權,調查局才會報請橋頭地檢署偵辦。
北檢說明,該案是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於去年12月報請北檢指揮,以林宸佑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洗錢防制法」罪名,2度向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但法院均認「本案無管轄權」而未核准,故桃園市調處另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報導指北檢僅以洗錢罪嫌聲請核發搜索票與事實不符,誤導視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