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人妻怕丟飯碗「倉促」簽賠110萬 法官幫他打對折
人妻與技師發生不倫戀,老公發現鐵證,直闖技師工廠,逼簽賠110萬元,法院判只要賠50萬。(示意圖)
彰化1名已婚在工廠上班的男技師與人妻偷情2年,東窗事發後,人妻老公發現偷情鐵證,直闖技師上班的工廠,拿出自製和解書要求簽下110萬元精神慰撫金,否則公開曝光讓他身敗名裂;技師事後喊冤「被脅迫」,上法院要求撤銷或減額。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偷情屬實,但和解過程不公,判賠款砍半只剩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技師與人妻這段不倫戀已有2年,2人頻頻出入摩鐵開房,甜蜜對話意外被人妻老公發現,他為挽回婚姻,直接殺到技師上班的工廠,拿出預擬的和解書逼簽,威脅不簽就提告並大肆宣揚。當時正值上班時間,現場還有同事和客戶,技師擔心醜聞曝光導致失業,在極大壓力下,短短時間內就簽下同意支付110萬元慰撫金的條款。
技師事後越想越不對,認為對方不給喘息時間考慮,金額還遠高於類似案件判例,簡直是「暴利脅迫」,他一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和解或至少減到20萬元;他強調,自己是受害者,被逼到絕境才簽字。
人夫氣憤反擊,他透露,發現妻子與技師的親密訊息和開房證據後,極度崩潰,才自擬和解書,原訂120萬元,當場還讓技師議價,最後雙方各退一步敲定110萬元。
人夫強調,當時是午休時間,現場沒人圍觀,絕非單方面脅迫,他進一步亮出技師簽約當晚還主動傳LINE說「同意和解、不想打官司」,如今反悔根本是想賴帳。人夫主張,這金額是權衡婚姻修復、名譽保護和法律風險後的合理結果,絕對合情合理。
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技師與人妻的婚外情鐵證如山,技師確實侵害人夫的配偶權,但法官也點出,人夫未事先約定就突襲職場,讓技師在「急迫、輕率」情境下簽字,擔心同事知曉丟工作,沒時間冷靜思考或求助律師,這過程明顯不公。
法院比對妨害家庭案的慰撫金行情,110萬元明顯偏高,綜合考量技師年薪、加害程度、人夫精神痛苦,以及雙方學歷、職業和經濟狀況,法官裁定將金額大砍至50萬元,其餘請求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