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1.8萬! 雲林科技執法去年開出近10萬張罰單 「測速王」換這裡
2026/01/08 09:27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
雲林縣去年「測速王」在145縣道32K土庫段,開出8529張罰單。(記者黃淑莉攝)
雲林縣警察局統計,去年1至12月科技執法取締件數共計9萬7469件,以超速最多,「測速王」在145縣道32K土庫段,共取締8529件,限速60公里,因道路寬敞筆直,稍不注意就超速,設置才1年多,甚至有車主收到多張罰單。
有鑑造成重大傷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超速、闖紅燈,雲林縣警察局這幾年針對縣轄內易肇事、危險路口建置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去年科技執法共計取締9萬7469件,比前年7萬1616件,多了2萬多件。
取締件數前5名地點如下,第1名145縣道32K土庫段8529件、第2名台61線246K+100M口湖段5741件、第3名台61線226K+850M台西段5068件、第4名157縣道2K+130M大埤段4943件、第5名台19線66K+600M北港僑美國小前4135件。
另縣警局去年底新建置5處固定式測速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分別在158甲縣道14K+70M土庫馬光國小後門、台61線223K麥寮段、雲24鄉道西螺森活武樹園區前、160縣道6K+850M四湖中山西路前、台3線247K+450M斗六榴中派出所前,將在今年3月15日開始執法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1200元至2400元,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罰鍰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十次車禍九次快,車速過快遇有緊急狀況反應時間不足、視野範圍縮小、煞車距離延長,設置科技設備取締違規,主要目的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呼籲駕駛人注意行車速度及遵守交通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