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憲法法庭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2025/12/19 15:10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司法院今下午3時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召開記者會。(記者楊心慧攝)
憲法法庭繼任7位大法官人事案,兩度遭藍白立委杯葛,目前僅有8位大法官,因憲法訴訟法新制去年底三讀,規定參與評議、判決不得低於10人,至今憲法法庭逾1年未做出判決;憲法法庭今宣判,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賴清德總統兩波各提名7名大法官人選,全遭立院藍白封殺,目前大法官僅有8人,從去年10月28日宣判的「113憲判字11號」判決的擬制遺產課稅案至今,已逾1年未做出任判決。
憲法法庭表示,中華民國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前之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於該規定本次修正公布後繼續適用。
司法院今下午3時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於1樓多媒體簡報室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