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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甩保護令!恐怖前男友一路尾隨 當眾刺殺母女下場曝

    2025/12/13 11:3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黃男(中)在台中豐原火車站售票大廳砍傷前女友母女。(資料照)

    黃男(中)在台中豐原火車站售票大廳砍傷前女友母女。(資料照)

    台中市豐原火車站今年7月24日晚間發生一起駭人砍人案,黃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拒絕復合、甚至不讓陪同產檢,不甩保護令一路尾隨,最終在大廳持刀攻擊前女友母女,血跡斑斑嚇壞旅客,黃男當場遭逮送辦收押,檢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台中地院審理後,改以傷害罪論處,全案依2個傷害罪合併判處1年7月,可上訴。

    經查,28歲黃男有多項前科,去年10月才假釋出獄,與前同居女友黃女感情生變後,持續糾纏不休,黃女由母親陪同返回北部居住,並聲請家庭暴力保護令,警方也已於今年6月正式告知黃男,但他仍未收手。

    案發當天,黃男得知黃女與母親南下台中探望外公並安排產檢,竟一路追逐騷擾,從外公住處、婦產科診所一路跟到豐原火車站,期間不斷傳訊、打電話要求黃女跟他離開,遭到拒絕後情緒逐漸失控。

    當晚母女準備進入車站搭車時,黃男在售票大廳再度攔人,與黃女母親發生口角,甚至扯斷其包包,隨即從隨身包內取出預藏水果刀,朝黃母頸部連刺多下,黃女見狀上前阻擋,黃男又轉而攻擊腹部,黃母奮力將刀折斷,黃男仍不罷休,徒手掐住黃母脖子,直到鐵路警察趕抵,才將人制伏逮捕。

    檢方原依殺人未遂、傷害、強制及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並主張黃男為累犯應加重其刑,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未達殺人未遂要件,改以2個傷害罪判處1年2月及7月,合併執行1年7月,扣案刀械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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