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南百年歷史名校遭吞87萬 音樂班助理判1年2月

    2025/12/13 06:0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有百年歷史、台南著名的永福國小,音樂班後援會呂姓助理涉侵占經費87萬多,一審判1年2月。呂女上訴稱她不是不想和解,是因無財產難貸款,希望法院寬限時間籌款,但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為一審量刑沒問題,加上呂女沒和解因此不宜緩刑,全案不可以上訴。

    呂女擔任後援會助理,負責外聘教師早自修鐘點費、指揮費、評審費等經費申請核發與發放,應該要保管後援會的資金,卻將這些代收款項分30次侵占,一審台南地方法院認為,呂女侵占金額很高,而且沒有賠償也沒獲得老師獲原諒,所以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呂女不服一審判決,針對刑度上訴,她主張自己沒有財產、無法辦理信用貸款,她打算向前夫請求返還房屋,仍有意願與告訴人等和解並還款,希望法院再給時間處理財務問題,請求從輕量刑。

    二審認為,原審量刑已衡量職務性質、違背誠信、造成教師損害、犯後態度與賠償情形等因素,判1年2月沒有問題,且呂女上訴後還是沒有賠償,也未提出具體還款計畫,無法取得告訴人等諒解,沒有更有利的量刑因素,因此駁回上訴。至於緩刑,台南高分院認為呂女法治觀念薄弱、侵占金額不少,仍有執行刑罰以維持法秩序的必要,不宜諭知緩刑,全案不能再上訴。

    永福國小創校可以追溯到1915年日治時期,前身為台南第二尋常高等小學校,1919年校舍落成發展,1921年改稱南門尋常小學校。戰後1945年遷至現址,1968年改為永福國民小學,至今逾百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