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邪!5度酒後騎鐵馬都栽在同一員警手上 重罰2萬4000元
2025/12/09 07:53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魏姓男子酒後騎腳踏車,不到1個月就遭警方攔查5次,因都拒測重罰2萬4千元。(記者陳建志翻攝)
不信邪!台中一名魏姓男子,平時喜歡喝俗稱「阿達仔」的含酒精飲料,卻仍騎腳踏車上路,今年8月5日至9月3日短短1個月內,就在北屯區連續5次酒後騎腳車,且都被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警員林志誠遇上,因騎車搖搖晃晃林員攔下酒測,但魏男都拒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每次罰4800元,共被裁罰2萬4千元,讓荷包大失血。
這名65歲魏姓男子,喜歡飲用俗稱「阿達仔」的含酒精飲料,但卻忽視「酒後不騎車」交通法規,多次在酒後騎乘腳踏車在大街小巷穿梭,今年8月5日至9月3日短短1個月內,就酒後騎腳踏車在北屯區中清路2段、昌平路1段、熱河路2段、文心路4段等地出沒,因行車未依規定或行車不穩等狀況,遭到文昌派出所員警林志誠攔查。
員警盤查均發現魏男有酒容酒味,不過他都拒絕接受呼氣酒精測試,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拒測罰4800元,5次共罰2萬4千元,代價慘重。
第五分局表示,酒後騎腳踏車屬於違規行為,雖無構成刑法上的酒駕,不過一旦被檢舉或查獲超標,將面臨行政罰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警方表示,酒後騎腳踏車,若拒絕呼氣酒精測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規定,更將處新台幣4800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貪求方便,將自己推向危險邊緣。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台中魏姓男子酒後騎腳踏車,不到1個月就遭警方攔查5次,因都拒測重罰2萬4千元。(記者陳建志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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