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廟會計月薪僅6K 廟方挨告喊冤:他自願奉獻給神明
2025/11/28 10:3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大寮區前庄福德宮蔡姓前會計認為遭廟方剝削薪資,但法官認為他不是受僱勞工,判敗訴。(翻攝廟方臉書粉專)
蔡姓男子在大寮區前庄福德宮擔任會計,但他認為每月薪水僅1萬2千元,還被降薪到6千元,甚至還有3個月沒領過薪水,不符合勞基法規定,提告要求廟方返還他工作3年半來的73萬多元薪資差額,但廟方喊冤稱蔡男只是志工性質的會計,並非正式聘任,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採信廟方說詞,判蔡男敗訴。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從2018年起在奉祠土地公的前庄福德宮擔任會計,工作內容除會計、出納等文書工作外,還有應付主委、總幹事、監事交派的事務,蔡男認為,自己從2020年1月開始向廟方支薪,但每月領到的薪水很不固定,最多時領到1萬2千元,甚至還有3個月沒領過薪水,且廟方也沒有幫他投保勞健保,廟裡缺廟公時期,他還要幫忙開、關廟門,因此2023年4月被解雇後,提告要求返還73萬多元薪資差額。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廟方喊冤指稱,在台灣多數廟宇文化中,廟內職務多為信徒出於對神明奉獻目的無償擔任,蔡男原本無償管理廟方財務,直至2020年4月因廟宇重建,工作量增加,才撥給他每月1萬2千元報酬,後來又改為5千元,但廟方從來沒有正式聘任蔡男當會計,廟裡也沒有他的電腦、辦公桌,甚至蔡男上班也不用打卡,不來上班也不用請假,雙方並非僱傭關係,而是委任關係。
法官傳喚廟方總幹事作證,總幹事稱,缺廟公的時期,都是他在清掃、擦拭供桌、奉茶等,另外爐主、頭家(選任經由向神明擲茭方式,自信眾中選出12人,每人輪一個月)10幾人輪流做開關廟門及上午打掃,一個人做一個星期,做完就離開,剩下都是他在處理,他與爐主、頭家都沒有支薪,都是志工性質,蔡男完全沒有幫忙做廟祝的工作,只有做他的會計工作而已。
總幹事說,蔡男的工作內容是募款收錢、做帳及去匯款,報表是一年報告一次,是志工性質,不一定每天都要到,收完款就離開,沒有規定上下班時間,也沒有打卡,沒有遲到、早退;法官根據相關事證,採信廟方說詞,認定蔡男不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會計工作,因此判他敗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