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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男硬上少女致懷孕引產 判刑7年1月

    2025/11/27 09:41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彰化男子與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交往,竟不顧對方反抗強制性侵得逞,少女因此懷孕並引產,身心嚴重受創。(情境照)

    彰化男子與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交往,竟不顧對方反抗強制性侵得逞,少女因此懷孕並引產,身心嚴重受創。(情境照)

    彰化一名成年男子與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交往,竟不顧對方反抗強制性侵得逞,少女因此懷孕並引產,身心嚴重受創。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男方雖辯稱雙方為情侶關係且願和解,但法官認定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造成懷孕引產,犯罪情節重大,依《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1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與女方交往,明知對方年紀小,還對她伸魔掌性侵得逞。事件發生後,是女方家長發現帶她就醫檢查才發現已懷孕,家人報警,警方展開調查,確認男方涉嫌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並依法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被告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並透過辯護人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案發後深感悔意,願意賠償,但女方家屬無意願調解,也未能達成和解。法官審酌多項證據,認定被告違反女方意願強制性交,且導致她懷孕並須進行引產手術,對其身心造成嚴重傷害。

    法官指出,被告所為觸犯《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案發時被告已成年,明知對方未滿14歲,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卻為滿足個人性慾,強制性交得逞,並導致少女懷孕、引產,嚴重侵害其身體自主權與心理健康,犯罪手段惡性不輕,危害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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