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校園整建拆除廢棄物違法回填他地 2男各遭判刑6個月
2025/11/07 15:25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
南投縣羅娜國小舊校舍整建工程,前年11月舉行動土奠基典禮,預計明年6月完工,但拆除的廢棄物卻被違法回填他地。(南投縣政府提供)
南投縣近幾年來頻傳廢棄物違法棄置或回填掩埋案件,嚴重影響環境衛生,縣府環保局今年1至9月共移送41件,縣內信義鄉羅娜國小舊校舍整建工程拆除產生的營建廢棄物,即遭王姓男子雇用胡姓男子運至伍姓女子土地掩埋,南投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王男、胡男2人各判刑6個月。
判決書指出,45歲胡姓男子,明知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經申請許可,不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利用某營造公司承攬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小111年度舊校舍整建工程進行拆除作業時,取得伍姓女子同意,於去年以每日8000元代價,雇用56歲王姓男子駕駛自用大貨車,將該工程拆除的廢棄物運至伍女位於信義鄉土地回填、堆置。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接獲信義警分局通報,會同羅娜國小校長於去年前往現場稽查,經測量回填、堆置的廢棄物長31公尺、寬9公尺、高0.5公尺,體積達139.5立方公尺。
胡姓、王姓2男雖辯稱羅娜國小整建工程產出的是基礎土方,並非廢棄物,且回填的土地是低窪地,因怕下雨會塌掉才暫時回填,會將回填土方再載回學校等語,惟法官認為被告2人對工程開挖物夾雜土石,並非單純土方應有所認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