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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糾紛告竊盜 1棵龍眼樹價格100萬?法官駁回

    2025/10/09 09:43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
    屏東地院外觀。(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地院外觀。(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一名郭姓男子,因為土地發生糾紛7年來不斷的訴訟皆敗訴,今年再以土地上的一棵龍眼樹、一棵芒果樹被砍除及80根香樟木頭被移除,控告新地主等人涉嫌竊盜,屏東地方法院認為,土地不是郭男的,直接駁回郭男聲請自訴。

    郭姓男子表明,其屏東縣的一筆土地借名登記在林姓男子的名下,9年前林男過世,土地被林男的親屬繼承,他提出多次的訴訟,皆被法院判決敗訴,但他仍持續的爭取翻盤,去年他發現土地被賣給新地主,並且將土地上的一棵芒果樹、龍眼樹砍除(每棵價值100萬元),80根的香樟木頭被移除(每根價值10萬元),共計1000萬元,因此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自訴新地主竊盜。

    法官認為,這筆爭議土地法院已判決不是郭男所有,因此土地上的樹木及香樟木頭都不是郭男所有,因此竊盜並不成立,直接駁回郭男的自訴。

    屏東縣農業處說,龍眼樹及芒果樹皆為果樹,並不是珍貴的樹種,曾有判例為一棵百年重要龍眼樹被砍賠45萬元,所以價值遠低於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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