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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公園酒後凍未條 伸狼爪愛愛慘了

    2025/10/01 09:5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孫男子在公園酒後凍未條,涉嫌侵犯女同伴,被高雄高分院判罪。(情境照)

    孫男子在公園酒後凍未條,涉嫌侵犯女同伴,被高雄高分院判罪。(情境照)

    高市孫姓男子在公園與林姓友人和被害人甲女等多人飲酒後,凍未條涉嫌當場強行愛愛,被地院依妨性自主罪,判處徒刑4年6月,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分審酌他改口認罪,從輕量處徒刑4年。

    判決書指出,2024年4、5月間,被告孫男在前鎮區某公園,與做生意的甲女有數面之緣,並知道她有男朋友。同年5月8日深夜,孫男途經該公園,發現林姓友人和甲女等多人,在遮陽棚架下飲酒作樂,於是自行加入與大家同樂。

    隔天凌晨1點多,孫男趁甲女略有醉意,涉嫌強行撫摸胸部後,進而伸狼爪侵犯私處。前鎮分局接獲甲女報案,傳喚他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孫男則辯稱與甲有曖昧關係,經她同意後始上下其手,否認犯行。

    地院不採信孫男說詞,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他不服上訴並坦承犯行,要求從輕發落。高雄高分院調查,甲女拒絕賠償及原諒,但審酌孫男改已口認罪,判處徒刑4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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