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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想在拍「警匪片」 台南男持麵包刀攻擊員警

    邱姓男子因思覺失調未服藥,幻覺導演要拍警匪片,持麵包刀揮砍警員致傷,法院判刑8月並裁定刑前監護2年。(民眾提供)

    邱姓男子因思覺失調未服藥,幻覺導演要拍警匪片,持麵包刀揮砍警員致傷,法院判刑8月並裁定刑前監護2年。(民眾提供)

    邱姓男子因思覺失調症未服藥,誤以為自己正在拍攝警匪片,持麵包刀在住處揮舞,警方到場勸阻時,他拒絕放下刀械,還朝員警揮砍造成臉部撕裂傷。台南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刑8月,並裁定刑前監護2年。

    法院判決指出,邱男案發前3個月未規則服藥,受幻聽與妄想影響,堅稱「導演要我演警匪片」,因此認定警方無權干涉,反而把執法情境誤認為拍片場景。在徐姓員警試圖上前奪刀時,他竟揮刀攻擊,造成臉頰10公分切割傷。其供述內容與監視器畫面、密錄器影像及醫院診斷證明均能相互印證,法院認定事證明確。

    邱男辯稱自己是遭警方攻擊才下意識反擊,但法官認為,員警當時依法到場處理報案,屬合法執勤,攻擊行為完全不能合理化,持刀揮砍執勤員警,構成強暴妨害公務與傷害罪,雖然兩罪為想像競合,法院從一重處斷,依妨害公務罪論科。

    精神鑑定結果顯示,邱男符合思覺失調症診斷,行為當時有幻聽「導演指令」干擾,認知與判斷能力顯著減低,但未達完全喪失。嘉南療養院鑑定報告認為,他多次因中斷藥物治療導致病情復發,且幻覺與妄想內容反覆與「警匪片」有關,過去亦有類似持刀襲警紀錄,顯示再犯風險極高。

    法官考量其攻擊造成警員傷勢不輕,且犯後否認犯行,態度難認良好,對公共安全危害很大,因此判刑8月,並在刑前先入醫療機構施以2年監護,以確保接受妥適治療,避免再次因幻覺妄想而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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