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南澳清潔隊員徵選 鄉民10萬賄賂鄉長被拒、兒子列備取
宜蘭南澳鄉清潔隊員徵選,鄉民拿10萬元意圖行賄,被鄉長李勝雄(如圖)拒絕。(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去年底辦理清潔隊員徵選,柳姓鄉民的次子也有報名,在結果公布前,他準備10萬元涉嫌賄賂鄉長李勝雄,盼協助兒子順利錄取,但李拒絕收受並退回,柳男案發後自首,一審獲免刑,扣案的10萬元沒收。
據了解,南澳鄉公所去年12月辦理清潔隊員徵選作業,分成甲、乙、丙等3個組別,柳男次子報名的乙組,正取4人、備取2人,柳男行賄未果後,鄉公所公布榜單,他的兒子名列備取二,未獲錄取。李勝雄今天(22日)受訪時指出,此事證明南澳鄉清潔隊員徵選公開透明,一切依法行政。
判決指出,被告柳姓男子與李勝雄是曾有公務往來的朋友,柳男次子去年底報名南澳鄉清潔隊員徵選乙組考試,完成體能測驗及面試後,結果尚未公告之際,柳男為使兒子順利錄取,12月24日晚間到南澳鄉長宿舍造訪李勝雄,2人討論話題談及清潔隊員徵選,離去前拿出10萬元賄賂李勝雄。
李勝雄見狀後拒絕收受,並將現金退回,柳男趁李勝雄未注意時,把現金置於門邊桌上置物籃底下後離開,李勝雄隔天清晨發現,通知清潔隊取走交還柳男,柳男隨即主動向宜蘭地檢署自首,交出10萬元賄款扣案,全案由檢察官偵查起訴。
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定犯行明確,當事人也坦承不諱,柳男非公務員犯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但自首免除其刑。柳男因此逃過牢獄之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