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大罷免嗆「正副兩個都幹掉」 台南男恐嚇判拘役
2025/08/29 06:2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馮姓男子不滿罷免國民黨立委訊息,在社群留言揚言槍殺正副元首。法院認超越言論自由,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記者王捷攝)
台南地院審理一起「總統級」恐嚇案,馮姓男子不滿網友在Threads宣傳支持罷免國民黨立委,公開嗆稱「給我槍,我正副兩個都幹掉」,恐嚇總統與副總統。南院認為超過言論自由,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
57歲的馮男,6月間的清晨看見大罷免的宣傳,與網友互嗆,留言稱「給我槍,我正副兩個都幹掉」、「趕快把槍給我呀綠蛙」等語,南警一分局認為有恐嚇正副總統的嫌疑,局偵辦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法院認為,刑法第305條保護大眾能在沒有恐懼壓力下自由做決定,只要言語或行為足以讓人害怕,就算沒有真的打算去做,或是有能力去加害,也已經觸法。
另外,言論自由並不是想講什麼都可以,馮男有大專學歷,應該知道有權表達對總統、副總統的不滿,但應該透過理性合法的管道。結果他卻在社群上公開留言,還揚言要槍殺元首,這樣的言詞早就超過了合理的範圍,不再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而是具體的恐嚇行為。
恐嚇的證據包含馮男的公開留言截圖、手機照片,他在警詢與偵查時也承認發文,法院審酌馮男的犯後態度、家庭經濟狀況與前科紀錄,法官量處拘役10日,可以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