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文章牛肉湯」老店違建 二代上訴罰10萬換緩刑
台南知名文章牛肉湯老店負責人莊女違建,無視停工命令持續施工,一審判刑3月。二審考量違建已拆除,改判拘役55日、緩刑2年,並命支付10萬元。(業者提供)
台南安平知名的牛肉湯店「文章牛肉湯」,負責人莊姓女子在未營業的老店違建,無視停工命令持續施工,一審法官認為欠缺法治觀念、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判刑3個月,若換算成罰金約是9萬元。上訴後,二審考量違建已拆,改判拘役55日、緩刑2年,命支付10萬元給國庫。
莊女2022年9月間,在文章牛肉湯原老店前後方,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雇工增建,市府工務局認定屬於違建,並在9月12日發函勒令停工。之後她仍未停止,工務局在2023年1月2日再度通知停工,但她依舊復工。直至1月30日會勘時,仍查獲現場施工,才移送檢方偵辦。
一審台南地院依建築法第93條判決莊女犯「非法復工經制止不從罪」,量處有期徒刑3月,可以易科罰金。法院認為,她明知遭勒令停工卻仍執意復工,欠缺法治觀念,對建築管理與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所以才判處這樣的刑度。如果以一天折抵1000元罰金換算,約是9萬元。
上訴後,莊女在二審強調已坦承犯罪,並自行拆除違建,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也確認建物不堪使用解除列管。她請求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
二審合議庭指出,雖莊女一開始漠視法令,但事後確有悔意,考慮她的家庭狀況、教育程度與無前科紀錄,決定改判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同時命令她在1年內支付公庫10萬元。
法院最後提醒,緩刑期間若再犯罪或未履行支付義務,緩刑將被撤銷,仍須執行原刑。本案判決已宣告不得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