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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個App釣2男一人出錢、一人出力 詐團15天撈9萬

    詐團用交友App「Omi」假扮女網友,15天內操控兩名男子,一人掏錢、一人送錢,騙走9萬餘元,法院認定63歲陳男非受害而是共犯,判刑6月並科罰金。(翻攝網路)

    詐團用交友App「Omi」假扮女網友,15天內操控兩名男子,一人掏錢、一人送錢,騙走9萬餘元,法院認定63歲陳男非受害而是共犯,判刑6月並科罰金。(翻攝網路)

    詐團透過交友App「Omi」,用假伴遊的模式,同時操控兩名男子,騙走被害人的錢,再騙已經60多歲的陳姓男子代為取款。台南地方法院認為,陳男年紀已長,應可辨識這並非單純伴遊,而是詐騙,卻仍配合行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加上賠償與罰金,恐超過20萬元。

    詐團在「Omi」上分別接觸賴姓男子與陳男,先對被害人謊稱只要先付款就能陪伴出遊,對陳男則表示只要幫忙取款與送錢,就會與他見面約會。詐團安排陳男於今年2月19日與26日,在台南市兩處地點收取賴男交付的現金9萬元與預付卡,再轉交給成員。

    陳男辯稱自己不知內情,只是被對方承諾「幫忙就能約會」而願意配合。但法院指出,他已年過60,具備一般社會經驗與判斷能力,卻在對方身分不明、照片經常更換、聯絡方式單一的情況下,仍多次代收轉交財物,顯然早已預見財物流向異常,卻仍選擇配合,並非完全被利用。

    法官指出,詐團明顯以斷點手法切割金流,企圖掩飾犯罪所得流向,陳男則扮演協助掩匿不法財物的角色。儘管他事後已與被害人調解並賠償4萬8000元,但至今未坦承犯行,法院認定其缺乏悔意,不准緩刑。

    全案依洗錢防制法與刑法詐欺取財罪論處,法院合併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罰金5000元,得易科罰金或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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