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特教生被老師打哭!學校幫賠20萬 提告向師求償
南部某特殊學校傳出老師打學生,但事後老師不認錯,學校代出面賠錢,反過頭提告向陳姓老師求償20萬元,法官判陳師應賠這筆費用。(資料照)
在南部某特殊學校任職的陳姓老師,認為16歲謝姓特教生在學習餐點製作時吵鬧,出手打他後頸、背部,還把謝姓少年的眼鏡拍到地上,謝姓少年哭著回家被阿嬤發現異狀,阿嬤到學校興師問罪,陳師不認錯,但學校調查後,認為陳姓老師有動手打學生,賠20萬元給謝姓少年,學校反過頭提告向陳姓老師求償20萬元,法官判陳師應賠這筆費用。
判決指出,謝姓少年是中度自閉疾患與智能不足的學生,被安排至南部某特殊學校就讀,2021年12月2日,謝姓少年在課堂上學習家常餐食製作,被陳姓班導師認為他上課吵鬧,陳師出手毆打謝姓少年的後頸、背部,還把他的眼鏡拍到地上,謝姓少年邊哭邊撿起眼鏡,陳師叫他去教室外罰站。
謝姓少年放學回家後躲進房間哭,阿嬤見狀後,問孫子:「如果你不跟我講,我就要打電話去問陳老師」,謝姓少年連忙說:「不行,陳老師說不能跟阿嬤和阿姨講,不然明天會加倍」,阿嬤不死心追問後,謝姓少年才說出:「上餐飲課時,老師不教我,我拿刀子要切東西,老師就壓住我的手,打我的脖子說我在玩刀子,還打我的臉頰,導致眼鏡掉下去」。
阿嬤聽完後氣炸跑去學校興師問罪,但陳姓老師否認動手打小孩,只說自己有輕拍謝姓少年的肩膀2下,根本不會受傷,但學校得知此事後展開調查,經訪談多名學生後,確認陳姓老師確實有動手打人,因此學校自知理虧,賠了20萬元給謝姓少年。
但阿嬤不放過陳姓老師,報案提告傷害罪,一、二審法官都認為陳師有錯,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罰金定讞;學校也依國賠法規定,提告要求陳師返還2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陳師仍不認錯,也不認為自己該賠這筆錢,但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判陳姓老師應賠20萬元給學校,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