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率小於萬分之一仍遇到 新手媽產下「唐寶寶」崩潰告醫院
2025/06/14 09:4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陳姓女子產檢正常卻生下「唐寶寶」,崩潰怒告醫院和檢測公司求償1580萬元卻被法官判敗訴。(情境照)
陳姓女子在高醫接受不孕治療後順利懷孕,懷孕初期針對唐氏症進行篩檢,報告顯示唐氏症發生機率小於萬分之一,並記載為「Low Risk」,懷孕中期多次超音波檢測也沒發現異狀,但陳女生下女嬰後,卻發現女兒是唐寶寶,陳女崩潰怒告檢測公司和高醫,並求償1580萬元,但法官認定醫院和檢測公司沒有責任,判陳女敗訴。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於2018年在高醫治療不孕症,同年6月確認懷孕後,7月前往訊聯進行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檢測,報告中檢測項目欄「21號染色體三染色體症(唐氏症)」,記載「low risk」(低風險),同年9月、10月、11月、12月、隔年1月,陳女在高醫多次進行超音波產檢時,醫生也沒發現異狀,直到2019年1月23日因胎位不正,在高醫進行剖腹產後,生下女嬰即被醫護人員查覺是「唐寶寶」。
陳女得知女兒是「唐寶寶」後崩潰大哭,並認為懷孕期間,訊聯和高醫都沒有檢測出女兒有異狀,讓她無法中止妊娠,被迫生下生病的孩子,未來還要照顧女兒一輩子,因此怒向高醫和檢測公司提告求償158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高醫指出,高層次超音波檢査敏感度及專一性有其限制,並非所有胎兒先天異常均可檢査出來,高層次胎兒超音波檢查未檢查出異常,不代表胎兒100%正常、沒有疾病,胎兒是一個持續長大的個體,無法由單次檢查就斷言以後均不會有任何異常發生,有些疾病會在較大週數或甚至在出生後才出規,不能把責任怪給醫院。
訊聯公司也說,公司從未宣稱或保證檢測契約可準確檢測唐氏症、愛德華氏症或巴陶氏症,且檢測契約同意書明確載明,胎兒染色體檢測報告只呈現當次檢體數據,並非醫學診斷及確診依據,縱使風險很低仍無法保證胎兒絕對正常,無染色體異常的風險,產婦仍需接受跟進診斷檢測,以排除染色體異常情況。陳女與公司簽約進行檢測時,已明白檢測報告非確診依據,尚有風險存在,但她仍決定不再進行羊膜穿刺等進一步診斷並產出唐氏症女嬰,這是她對懷孕風險的承擔結果,公司沒有侵害陳女中止妊娠的自主決定權。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認定高醫在高層次超音波檢查時,檢查及判斷並無違反醫療常規,訊聯公司在檢體採樣、送運、檢測等過程也沒有發生錯誤,且檢測過程中已針對風險及侷限性詳盡告知,不能把最後產下唐寶寶的責全歸究給醫院和檢測公司,因此駁回陳女之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