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最美董座」徐培菁對話記錄 刑事悍將林明佐延押2個月

林明佐多次以生病、大小便失禁、坐輪椅等理由聲請交保,台中地院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被控當九州博弈集團「內鬼」,涉嫌貪污的前刑事警察局警政監、前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長林明佐,以自己生病、大小便失禁、坐輪椅代步等理由聲請交保,雖於今年3月一度以1200萬元具保,但台中地檢署抗告成功,他再度羈押至今,台中地院認為他確實刪除手機內與同案被告徐培菁(同居人,有「台灣最美董座」之稱)的對話紀錄,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裁定從本月(6月)15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中檢去年起訴指控,林明佐涉嫌接受九州犯罪集團總裁陳政谷、同居人徐培菁(曾任中華民國電競運動協會理事長、台灣電競聯盟董事長)等人供養或賄賂,徐培菁匯款20萬元給林明佐零花,以每月8萬200元租用市價462萬元的Range Rover Sport P400給林明佐免費使用,林明佐調任刑事局警政監後,又每月花8萬7000元租「新美齊酒店式公寓」套房給林明佐,檢方認定林明佐不法所得高達6616萬餘元(包含1216萬餘元來源不明財產)。
林明佐去年9月起,多次以自己罹患罹患腰薦椎脊髓內許旺氏細胞瘤,壓迫神經導致下肢麻痺無力,需仰賴輪椅移動,甚至大小便失禁,生活無法自理等理由聲請交保,今年3月台中地院雖一度裁定他1200萬元具保,但台中地檢署抗告成功,他於4月15日再度羈押,至今已經將近2個月。
台中地院認為,林明佐坦承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但否認同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等罪名,但依證據顯示,他犯罪嫌疑重大,違背職務收賄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有逃亡的高度可能,且他供述與同案被告顯有歧異,避重就輕,仍有影響證人證詞的可能。
法官強調,林明佐確實刪除手機內與同案被告徐培菁的對話紀錄,又曾擔任警界相當職位,若未予羈押禁見,尚難以排除他影響共犯或證人陳述的可能性,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裁定繼續羈押2個月。

林明佐刪除與同居人徐培菁的手機對話紀錄,是法院裁定林繼續羈押的重要理由之一。(記者張瑞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