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員工持鐵鎚打死同事 判處無期徒刑續押
台鐵高雄機務段林姓員工涉嫌持鐵鎚打死同事,被高雄高分院裁定續押。(資料照)
台鐵高雄機務段林姓員工,被控持鐵鎚打死結怨長達10年的洪姓同事,經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後移審,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續押。
判決書指出,被告林男為台鐵高雄機務段左營機務分段職員,早在2012至2013年間,曾因工作事宜,與洪姓同事發生爭執,仍心生怨懟。
林男主觀上認為,洪男陸續破壞他的機車、汽車、內務櫃等物品,因而萌生殺意,乃於2023年6月1日上午7點多,攜帶裝鐵鎚等物品的黑色後背包,自機務休息室未上鎖窗戶爬入躲藏。
上午10點半,洪男進入休息室後,坐在值班室椅子上,林男涉嫌持鐵鎚敲擊他頭部倒地後,仍不肯罷手,持續攻擊胸部、右腳等處,至少15處傷勢,全身多處骨折,當場流血過多死亡。
林男行兇後逃回住處,警方前往逮捕,他自頂樓逃脫逃,但隨後在附近落網,被依殺人罪移送橋頭地檢署,並經檢方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橋頭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移送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他所犯重罪,涉案情節重大,並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3個月,可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