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查水表案民政處長明良臻出庭羈押庭 退警協會理事長陪同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到地院準備開庭,還要求記者不要拍他照片。(民眾提供)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疑要求戶政人員拜訪罷免傅崐萁連署人查對資料,被質疑「查水表」,檢方聲押,地院裁定50萬交保,檢方抗告,高院發回更裁。花蓮地院今天下午3點開羈押庭,明良臻面媒體詢問也一概不回答;在此同時,花蓮縣議員楊華美下午在議會臨時動強調明良臻已不適任,要求縣府不要一昧袒護。
明良臻5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高院撤銷理由認為,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應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依被告於搜索前、時的相關作為,及目前偵查時程,以及被告職務上權力、影響力、案件利害人關係等,如未予羈押,有使案件陷於晦暗不明的可能,並非無事實認為被告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
花蓮地院下午3點開羈押庭,明良臻2點40分由父親、妹妹及退警協會理事長李孟萍等陪同抵達,但被問到「是否認為小案大辦」等問題,明良臻不發一語。
羈押庭開始前,花蓮縣議會下午的臨時會二、三讀會現場也吵翻天,無黨籍議員楊華美提臨時動議討論查水表案,她說,因為有查水表的事實,出席的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才被約談、30萬交保,但縣府只會發文相挺,她要求,政務官若被羈押就應依法停職。
縣府祕書長饒忠答詢時雙手一攤說,「選務工作是選委會職責」,不是縣府執掌,縣府要謹守行政中立,但迴避議員要求說明是否應依法停職。
民進黨議員張美慧聽不下去痛批,花蓮縣不是沒有民選首長罷免先例,不是沒經驗,出事情縣府卻把責任都推給基層公務員,「關鍵就是越權、下了不該下的指令」,縣府卻還在相信處長清白!
楊華美說,處長已經違法洩漏個資涉嫌介入選務工作,這已不叫行政中立?根本就是瀆職,要求縣府應自啟調查。
國民黨議員林玉芬則痛批,司法不去查民進黨的弊案,卻只會「小案大辦」,個資法還要羈押,依法去查對資料也要被司法調查,根本是政治追殺。

明良臻到地院準備開庭。(民眾提供)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要求縣府,查水表已經是事實,請縣府自啟調查,這跟司法調查是兩回事。(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地方法院下午召開明良臻羈押庭。(記者花孟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