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15歲男童口交後再用玻璃棒塞肛門 淫蟲因這理由不用坐牢

陳姓男子被控要求15歲男童替他口交,再用玻璃棒塞入男童肛門助性,法官考量陳男與男童家屬達成和解給予他緩刑機會。(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透過臉書通訊軟體約15歲男童到他住處,被控要求男童替他口交,並先拍打男童屁股助性,再用玻璃棒塞入男童肛門,之後甚至要求男童每天要自拍下體與臀部等裸照給他。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考量陳男已與男童父親達成和解,判陳緩刑,不用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3年7月間透過臉書通訊軟體MESSENGER認識15歲男童,進一步約男童到他基隆市住處後,要求男童為他口交。
陳男在男童替他口交前,被控先拍男童的屁股增加情趣,再趁男童替他口交時,以玻璃棒插入男童的肛門內,並以手機拍攝男童的屁股等照片。
男童替陳男口交2個月後,陳被控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給男童,要求男童須天天拍攝裸照給他,男童遂自行拍攝下體、臀部及全身裸照共13傳給陳。
案經男童報案警方調查後,檢方依男童與陳之間「LINE」、「MESSENGER」對話截圖等證據,認定陳涉犯與未滿16歲男童為性交罪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並支付賠償金與男童父親達成和解,男童的父親也當庭表示「希望法院從輕發落」,且願意給陳男自新機會,依與未滿16歲男童為性交罪與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合併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