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拍性愛片上架X社群賺錢 人夫崩潰訴請離婚獲准

台中一名人妻婚後拍攝色情作品,去年4月更與異性發生性關係後,拍攝成性愛影像上網販售獲利,先生痛苦訴請離婚,台中地院法官判准。(情境照)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人夫和太太結婚2年多,太太婚後卻經營X社群網站,並宣傳拍攝色情作品,去年4月更與異性發生性關係後,拍攝成性愛影像,刊登於色情網站販售獲利,讓人夫相當痛苦,因兩人已經分居半年,經聯繫也不理不睬,提告訴請離婚,因太太開庭期間都不出庭,也沒有書狀陳述,法官認為對婚姻破綻消極以對,判准2人離婚。
這名人夫表示,2022年2月和太太結婚,婚後自己努力工作負責家用,但太太卻與人曖昧、經營X社群網站並宣傳拍攝色情作品,去年4月間並與一名男子發生性行為,還拍攝成性愛影片,刊登於色情網站販售獲利,之後更有舉止怪異、夜不歸宿、冷漠相待的情形,讓他承受精神上巨大痛苦,兩人並已分居超過半年,因此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這名人妻外遇、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將性影像公諸於眾等情,經人夫提出照片、網站貼文、影像光碟等件為證。且人妻開庭時,經通知都未到場爭執,也沒有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依法視為自認。
法官審酌人妻與他人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的分際,對婚姻未能盡忠誠義務,已令雙方婚姻發生破綻,且人妻又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表達想法,顯見對於雙方婚姻破綻消極以對,絲毫未有積極作為修復兩造婚姻關係。認為雙方婚姻關係已淪為僅徒具婚姻形式外觀,婚姻關係已達重大破綻程度,而無回復之望,判准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