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聘才藝老師 趁個別指導在琴房猥褻2女童判囚

校聘才藝指導老師涉嫌猥褻、性騷擾2名女童,被高雄高分院判囚。(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張姓校聘竹笛指導老師,教授2名國小女童才藝時,涉嫌親吻嘴巴等性騷擾行為,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分別判處徒刑3年5月及易科刑3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張男為高雄市某國小校聘中國笛、竹笛指導老師,負責A女、B女才藝課程。2女童國小畢業後,張男乃持續在她們住處教授才藝。
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止,張男兩度在A女住處琴房,利用個別指導上課的機會,涉嫌撫摸她大腿、親吻手、臉頰、嘴巴、撫摸磨蹭手背、手心、甚至擁抱等不當行為。另2021年9月4日下午,張男在B女住處琴房叫她,並乘她轉頭之際,涉嫌突然親吻嘴巴。
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執行刑3年5月,另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部分,則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張不服指出,為調整A女持笛姿勢,才摸到她手背、手心,若有猥褻等行為,她不可能繼續上課學習,並參加他的音樂會。又說,幫B女上課時,琴房有面大鏡子,如果在背後有任何動作,她應該都看的見,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據被害人等證詞,認定張男所辯不足採信,維持原審判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