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無照開車撞癱台電工程師 爸媽要賠718萬
吳姓少年無照開車撞癱台電工程師,法官判父母應連帶賠償718萬餘元。(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7歲吳姓高中生跟朋友借車無照上路,在小港區與35歲蘇姓台電工程師發生車禍,造成蘇男癱瘓長達近2年無法工作,蘇男提告求償800萬元,法官認為吳姓高中生應負全責,判他和爸媽應賠718萬餘元。
判決指出,2022年4月3日深夜11點多,吳姓少年開著跟朋友借來的車,行經小港區沿海一路和漢民路口時,吳姓少年打算右轉漢民路,卻沒有注意後方來車,與騎乘機車的蘇姓男子發生碰撞,蘇男當場被撞飛,送醫後因傷及腦部,引發類巴金森氏症, 在醫院住了514天才出院,但已造成永久性腦損傷併肢體無力。
蘇男認為自己車禍受傷後,不但勞動能力減損23%,還讓他損失近2年的薪水,光看護費就花了快100萬,應此向吳姓少年和他爸媽提告求償800萬元,甚至當初借車給吳姓少年的友人也是求償對象。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吳姓少年和他父母沒有出庭替自己辯護,借車的林姓男子則說,他雖然是車主,但當時車子是借給陳姓友人,不曉得為何換成吳姓少年開車,不認為自己應該賠錢。
法官認為,林姓男子並非直接借車給吳姓少年,因此無責賠錢;至於吳姓少年和父親應賠的金額,包含蘇男平均年薪約90萬元的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近400萬元,加上醫藥費、看護費及精神撫撫金等,判吳姓少年和爸媽應貼718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