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舞廳前大班販毒 4年半徒刑改判緩刑
曾任知名舞廳大班蕭女,涉嫌販售毒品,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蕭姓女子曾任某知名舞廳大班,涉嫌在舞廳外販售愷他命予女同事,被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判刑4年半,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姑念她認罪,又供出毒品來源,改判2年、緩刑5年,需支付國庫10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蕭女前為某知名舞廳大班,並於2023年3月底,在舞廳外以手機聯絡同事陳姓女子碰面後,涉嫌販售第3級毒品愷他命78公克,並獲取11萬7千元不法利益。
同年9月11日,岡山分局接獲檢舉,持檢方核發拘票,到蕭女岡山住處拘提,並經她同意搜索後,查扣手機等物品,依違反毒品違反防治條例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審酌蕭女自白,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她不服上訴指出,有供出毒品上游,要求依法減輕其刑。
高雄高分院指出,販賣3級毒品最輕本刑7年以上,蕭女認罪及供出上游並查獲,可以減刑2次,改判2年徒刑,並考量她扶養子女,予以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另需支付國庫1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5場,及義務勞務240小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