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不實單據助患者詐領保險金 中醫診所院長判3年
員林李金記中醫診所涉開立不實單據,助患者請領保險金,院長被判刑3年。(翻攝自GOOGLE EARTH)
首次上稿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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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李金記中醫診所」院長李金記涉嫌開立不實「醫療診斷證明及明細表」、「收費收據」,有7名患者再持不實單據向保險公司請領理賠金,有人3年請領71萬元,最少也有10萬元,包括院長李金記中醫師和5名患者均被依詐欺罪提起公訴,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李金記被判3年徒刑,5名患者分別被判8月至1年5月徒刑。
李金記醫師回應,他非常委屈,已委託律師上訴到台中高分院。相關患者都用自費看診,病歴的書寫有所不同,他不知對方會拿去做保險理賠,他也說此案可易科罰金,只因數罪併罰,才達3年徒刑。
該案發生於2019年間,南山人壽陸續收到「可疑保單」,而開立保單的醫療單位均指向「李金記中醫診所」,檢調發動搜索,傳喚李金記及相關患者到案說明,李金記坦承相關單據由他開出,但他均依法看診,沒有涉及詐欺。
被判最重的莊男,刑期1年5月,他大老遠從外縣市跑到彰化員林看診,光2011年就有158次的看診記錄,3年(2011至2014)內向保險公司請領71萬的理賠金。
判決書指出,莊男因為騎腳踏車挫傷、骨折來看診,每次都是自費,但該李金記中醫診所卻沒有他的X光片,其他醫療機構連1次健保就醫紀錄都沒有,有違常情。法官認定,李金記確實有開立不實單據,莊男再持不實之醫療診斷證明及明細表向南山公司申請保險理賠,而有共同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之行為。
判決書表示,李金記身為中醫診所之實際負責人及看診醫師,卻因欲招攬診所生意,而配合病患開立不實之醫療診斷證明及明細表、用藥明細及收費收據等,以利被告等人請領意外險之保險理賠,又被告李金記誘以請領保險金之利,夥同貪圖保險金之被告共同犯罪,所為不僅損及保險公司之權益,對於保險制度之破壞尤烈,且實際上亦確實藉此攫取利益,誠屬不該,實應予以嚴懲,判決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