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里長候選人幫社區辦中秋餐會涉賄 更一審判1年1月、罰100萬
台中參選太平德隆里長的蔡丞柏,因涉嫌出錢幫社區辦中秋餐會拉票,違反選罷法,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1年1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太平區德隆里長候選人蔡丞柏,2022年參選時,出資2萬元請外燴業者,幫里內有100多位住戶的某社區舉辦中秋餐會,蔡男到場發傳單、拉票,台中地檢署接獲情資指揮偵辦,蔡男坦承不諱依違反選罷法送辦,一審判處1年10月徒刑,上訴二審改判1年8月,經再上訴最高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改判1年1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併科罰金100萬元。
判決指出,蔡丞柏參與2022年台中太平德隆里長選舉,明知里內有100多位住戶的某社區多人有投票權,且從未舉辦中秋餐會,也沒錢籌辦中秋餐會,與社區鄭姓主委接洽,由鄭男以社區管委會名義舉辦中秋餐會,並將傳單交由鄭男發給社區住戶,蔡男並請林姓外燴業者,準備價值約2萬元的100人餐點。
2022年9月9日晚上,在社區前方道路上搭設棚架,並拉出「感謝里長侯選人蔡丞柏熱心贊助社區公共設施修復」等字樣的紅布條,現場並準備炒麵、爌肉、豬血湯、蔬菜、炸物等價值2萬元的餐點,供社區居民取用,蔡丞柏則和助選人穿競選背心,在現場發放扇子、筆、面紙等宣傳品,並向現場住戶拉票,對出席有投票權人,接續行求不正利益。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接獲情資後,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警方傳喚鄭姓主委、林姓外燴業者等人到案後,將蔡男依違反選罷法送辦,蔡男在偵訊和審理時都坦承不諱,一審依違反選罷法行求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蔡男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去年2月宣判,維持一審認定,不過刑度略減為1年8月,褫奪公權3年,蔡男認太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去年7月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昨天進行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法官認定蔡對社區居民假借捐助名義,行求不正利益,改判1年1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併科罰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