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魚里」天玉里里長涉A走39萬 支付公庫50萬可緩刑
素有「章魚里」之稱的天玉里里長潘錦雄涉A走39萬元。(圖擷自內政部)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素有「選舉章魚哥」之稱,其無黨籍里長潘錦雄卻涉嫌詐領焚化爐回饋金、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里鄰建設等經費,並接受業者賄賂,6年來共A走39萬元。士林地院認潘犯16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2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但考量潘認罪,故判刑2年同時,給予緩刑5年機會,條件是要支付公庫50萬元,並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法治教育6場;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查出,潘錦雄從2014年擔任天玉里里長,2016年至2021年,卻涉嫌利用買蘭花、餐盒、燈籠,或租用舞台車、帳棚以及聘僱清潔工機會,勾結廠商開立不實發票或報價。
士檢指潘錦雄持不實單據向士林區公所、士林區垃圾焚化爐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進行核銷,分別詐領、侵占鄰里建設服務、焚化爐回饋、國軍老眷村改建等經費。
潘錦雄另於2020年向國防部申請羅友倫將軍故居屋頂更新計畫經費,明知建商只以5萬2000元承包,卻要求開立9萬9000元發票;另,潘利用乾粉滅火器檢測工作機會,向廠商收賄3萬元。
士檢偵結,指潘錦雄涉犯貪污罪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物、收受賄賂等罪,依法起訴。
至於配合涉案的7名業者,士檢認為他們分別涉犯貪污罪並違反商業會計法,但7人都認罪,均給予緩起訴1年,條件是要分別支付公庫3至6萬元不等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