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犯出獄再犯 超商內搶皮包得手96元再判8個月
前科累累的毛姓男子從監獄假釋出獄,因缺錢買飯吃,竟在超商內行搶陳姓女子皮包。(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科累累的毛姓男子假釋出獄,因缺錢買飯吃,竟在超商內行搶陳姓女子皮包,幸好陳女的丈夫剛好在超商門口,當場制伏毛男送交警方,法官認為他好手好腳卻不肯好好工作賺錢,依搶奪罪判徒刑8月。
判決指出,今年9月22日晚間6點多,毛姓男子在高雄苓雅區某超商見到陳姓女子正在選購商品,他見有機可趁,上前一把搶走陳女手中的皮包,立即往超商門口逃逸,陳女反應過來大喊「搶劫」,剛好站在超商門口等候老婆的陳女丈夫聽到老婆大聲呼救,立即攔阻毛男去向,並將他制伏交給獲報到場的員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毛男坦承犯行,向法官說自己剛出獄找不到工作,沒錢吃飯才會下手行搶;法官查出,毛男從2012年起,就曾犯下多起吸毒、竊盜案,還曾犯下傷害致死案件,被合併執行9年徒刑,2021年3月22日因縮短刑期假釋出監。
法官認為,毛男正值青壯年,並非毫無謀生能力之人,卻因不思正當牟取生活所需,在超商內行搶皮包,幸被害人丈夫即時攔阻,雖然只被搶走96元,但被搶的錢也即時歸還給陳女,因此依搶奪財物價值、被害人所受損失程度,判毛男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