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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看守所被爆受刑人寄信勒索!多次索討會客菜、匯款

    林國春表示,陳情人蕭先生日前連續收到一名受刑人從苗栗看守所寄出的信件,索要會客菜、匯款等,內容可能涉及勒索,他質疑是否為獄政出了問題、未盡檢查之責?(記者黃子暘攝)

    林國春表示,陳情人蕭先生日前連續收到一名受刑人從苗栗看守所寄出的信件,索要會客菜、匯款等,內容可能涉及勒索,他質疑是否為獄政出了問題、未盡檢查之責?(記者黃子暘攝)

    2024/12/26 12:21

    相關新聞:被爆受刑人寄信對外索討會客菜、匯款 苗栗看守所:全國共通性問題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受刑人從監獄寄出信件,依法得由監獄人員以適當方式檢查,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6)日舉行記者會表示,陳情人蕭先生日前連續收到一名受刑人從苗栗看守所寄出的信件,向蕭先生索要會客菜、匯款等,內容可能涉及勒索,他質疑是否為獄政出了問題、未盡檢查之責?若類似狀態變成常態,恐怕串證、索賄、勒索信以後都能從監獄中寄出,呼籲相關單位檢討。

    林國春表示,蕭先生約一年前向這名受刑人買酒,但並不知情這些酒疑似為竊盜贓物;日前蕭先生收到幾封這名受刑人從苗栗看守所寄來的信件,受刑人在信中要求蕭先生配合送會客菜、匯款,並稱若蕭先生配合,就會為他保密買贓物的事情,蕭先生不禁覺得冤枉,也認為受刑人都在監獄裡,為何還能多次寄出這些信件,因此心生畏懼。

    出席記者會的律師柯晨晧說,依照「監獄行刑法」第74條第1項,受刑人寄發及收受之書信,監獄人員得開拆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並依同法第74條第2項第4款,對於受刑人寄出之信件「四、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意圖加害或騷擾他人之虞」,監所管理員有權開拆並閱覽;同條第3項第2款以及同條第4項第1款,關於「教唆、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規」之信件,監所得敘明理由刪除之。

    柯晨晧表示,如果此案受刑人於信件上所說的事實屬實,豈非涉嫌公然串證?如果不實,則已達到恐嚇他人的程度,不論是哪種觀點,涉嫌違法信件怎能從監所發出?這會讓人覺得監獄行刑法是否僅有裝飾的功能,實務運作上矯正機關已忽略監獄行刑法規定。

    林國春說,依照「監獄行刑法」,這種事件不應該發生,但這些涉及勒索的信件竟能多次從苗栗看守所寄出,讓人不可置信,恐將導致民眾對法務部的信賴打上大問號,並且受刑人在信中末端寫下「你不要說我有寄信給你,千萬不要」的文字,代表受刑人可能清楚所寫內容可能違法,若類似狀態成為常態,未來是否串證、索賄、勒索信都能從監獄中寄出?監所人員雖然勤務繁重,但蕭先生的處境不免讓人質疑監獄是否沒有檢查機制,應嚴加檢討,此事件可能非單一個案,應該全面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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