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車場鋰電池爆炸火警波及隔壁餐具店 判賠174萬元
楊男經營的洗車場鋰電池爆炸釀火災,波及隔壁尤男的免洗餐具店,法院判楊男應賠償尤男174萬多元。(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姓業者經營的洗車場因鋰電池爆炸釀成火災,波及隔壁尤姓業者經營的免洗餐具店,造成店內貨品嚴重損失,經尤男向楊男提告求償後,屏東地院認為楊男應賠償尤男174萬多元的損失,可上訴。
屏東市一家洗車場2年多前發生火警,大火延燒隔壁的免洗餐具店,尤姓店家認為該火警是洗車場內的鋰電池爆炸引起,造成他店內貨品損失超過214萬元,遂向洗車場楊姓業者提告求償。
楊男則認為,該起火場可能是天花板電線走火所致,他有將鋰電池放置於防火包,對於該火災的發生,他並無過失。
屏東地院指出,消防火調人員在洗車場起火處附近採集到2顆18650鋰電池,1顆從內部嚴重爆裂,另1顆僅外觀受燒變色,研判是鋰電池發生爆裂起火引燃塑膠櫃附近紙張等可燃物造成火災,楊姓業者顯有過失,依據全案情狀及尤姓店家的進出貨記錄、相關成本等,楊男應賠償尤男174萬7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