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遭延押3個月抗告成功 基院更裁80萬交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交保獲釋後,今天凌晨0時50分獲釋後,牽著妻子的手,步出地院,搭乘親友的車離去。 (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案,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張提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昨撤銷原裁定,發回基院更裁;基院法官昨晚重開羈押庭,訊後更裁80萬元交保,張收押迄今58天,今(20)天凌晨獲交保暫時重獲自由。
法官呂美玲昨晚提訊張顥瀚,晚間10時50分召開羈押庭聽取檢、辯意見,張的委任律師周孟澤表示,張已承認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減刑二分之一規定,且本件公款都用在公用上;蒞庭主任檢察官李韋誠則指出,張所犯為刑度7年以上的重罪,相關證人與陳姓女助理與張有雇傭關係,張有可能干擾證人供訴,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且本件公款用於張自行負擔費用上,並非公用;經庭訊46分鐘後,法官裁定張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張的妻子在親友陪同下,昨天深夜11時50分帶著80萬現金,替張顥瀚辦理交保;張今天凌晨0時50分獲釋後,牽著妻子的手,步出基隆地院,搭乘親友的車離去。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以低薪高報與利用母親當人頭等方式詐領助理費新台幣78萬餘元,基隆地檢署認定張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與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17日將張及陳姓女助理提起公訴。
基隆地方法院當晚召開移審庭,法官呂美玲考量張所犯為5年以上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與陳女、證人及被告間有親屬關係,張有可能干擾證人供訴,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裁定張延押3個月,但未裁定張禁見。
張被羈押後委任3名律師18日提起抗告,以張已認罪,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等事由提起抗告,高院昨天下午火速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據指出,高院以原審認定張可能干擾證人供訴,卻未裁定張禁見,與未清楚交代張可能逃亡、串證的理由撤銷發回。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的妻子(右2)在親友陪同下,昨天深夜11點50分帶著80萬現金,到基隆地院法警室替張顥瀚辦理交保。(記者林嘉東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交保獲釋後,今天凌晨0時50分獲釋後,牽著妻子的手,步出基隆地院,搭乘親友的車離去。 (記者林嘉東攝)